全国照相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文件
照标委字[2016]07号
关于全国照相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暨
三个分技术委员会换届征集委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规定》(国标委办[2009]3号)的有关要求,第四届全国照相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07)及三个分技术委员会:照相机分技术委员会(SAC/TC107/SC1)、照相器材分技术委员会(SAC/TC107/SC2)、彩色扩印设备分技术委员会(SAC/TC107/SC3)工作届满,开始筹备换届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面向全国各有关单位公开征集第五届全国照相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国照相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全国照相机械领域标准化的技术归口工作,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中“摄影技术委员会”(TC42)对口的国际标准化工作。现征集相关生产企业、科研院所、检测机构、高等院校、行业协会、消费者组织、认证机构等方面的专业人员担任委员职务。
二、委员要求
1、符合《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
2、从事照相机械相关工作5年以上,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熟悉和热心标准化工作,遵守技术委员会章程,积极参加技术委员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履行委员义务(指能按时对标准征求意见稿、送审稿反馈意见,参加标准函审和会议审查以及标准化工作培训等相关活动等;
3、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在职技术负责人;
4、具有较好的文字水平和外语水平;
5、所在单位同意推荐。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1、采取单位推荐或个人申请、所在单位推荐的方式,由委员候选人填写《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见附件)。
2、委员登记表由推荐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3、请于2017年1月16日前,将委员登记表纸质材料一式6份(加盖公章)、另附近期同底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7张(其中6张粘贴于委员登记表上),邮寄至标委会秘书处,同时提交委员登记表的电子文档。
4、秘书处将根据有关规定,组织评审组对委员候选单位及推荐委员人选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委员名单,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葛世清
电 话:0571-87975019-802, 13858186162
传 真:0571-85121972
E-mail:317866764@qq.com
地 址:杭州市西溪路560号
邮编:310013
附 件: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
2016年12月16日